教学研究:以儿童研究为基础努力提升教育素养
发布日期:2018年09月17日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    浏览次数:2545

 【摘 要】教育科研是一项专业性、专门性很强的教育活动,在中小学教师中不断得到重视。儿童研究是教育科研大家庭的一个部分,常常与教育各相关领域结合在一起,成为教育科研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板块。对儿童的研究是各项教育研究的基础,也是各项研究得以开展的逻辑起点。用正确的观念看待学生,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学生,应是教师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专业能力。正是在不断研究儿童的基础上,教育科研的育人效果才得以显现,教师自身的育人能力也得以提高。

 

【关键词】儿童研究 提升 教育素养

 

教育科研是一项专业性、专门性很强的教育活动,得到了中小学教师的重视。尽管如此,关于在中小学教师中,或者说在中小学中,究竟是否需要教育科研,争议不断。就算中小学教育科研硕果累累,也挡不住对这一问题的质疑。争论双方各持理由,都有其合理的一面。本文仅从争论中引出一些讨论,与大家分享。我的基本看法是,我们需要真研究、实研究,不能只是发表论文,更应体现在实践改善与创新上,当然最好是两者兼而有之。儿童研究是教育科研的一个门类,常常与教育各相关领域结合在一起,成为教育科研的一个重要板块。

 

一对儿童的研究是教育科研的基础

 

教育科研是以教育现象及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的,对儿童的研究是教育科研的基础。我们常常会想当然地认为儿童是怎样的,但往往与实际不符。开展一项教育科研,需要对学生现状进行调查,对学生特点进行归纳,并以此为基点来设定研究目标。所以,我们认为对儿童的研究是各项教育研究的基础,也是各项研究得以开展的逻辑起点。对此,20世纪伟大的教育家杜威先生的观点更加鲜明,他在著作中引用卢梭的话来强化他的观点:“我们对于儿童一点也不了解,用我们的错误观念进行教育,越走越步入歧途。”杜威对卢梭的观点加以这样的评价:“教育应关注受教育者也就是儿童的需要,发现儿童的天赋和能力,对儿童的研究是教育进步的基调。”多少年来的教育实践,不断证明这个“基调”的意义所在——研究儿童是一切儿童教育的前提。

 

多年来,上海市少年儿童研究中心在上海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上海市少工委)指导下,注重开展儿童研究,为少先队活动的开展提供重要依据。在本世纪初,上海市少工委在全市少先队员中开展了一项有关儿童权利的大调查。各级少先队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倾听队员的意见与愿望,从队员最希望拥有的权利入手,去发现当前儿童的生存状态。调查显示,“29%的少年儿童最想争取的是玩耍的权利,19%的少年儿童最想争取的是自主阅读的权利,更有21%的少年儿童最想争取的是睡觉的权利”。正是在发现儿童的过程中,我们不断更新教育观念,改变教育思维,创新教育模式,促进儿童健康成长。于是,上海市少工委在各级少先队组织中开展创建“快乐中队”活动,得到广大少先队员的积极响应。可以说,创建“快乐中队”活动成为进入新世纪以来上海少先队组织建设中的一项标志性活动,意义重大,影响深远。回顾这一重大活动的实施过程,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“队员调研—原因分析—措施假设—实践开展—效果显示”这样一条创建逻辑。

 

由此,我想到,教育是立德树人的崇高事业,是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,所以,无论是从事学科教学,还是开展教育科研,发现儿童应该是一个重要前提与基本条件。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应该认真地了解儿童、倾听儿童、研究儿童,使我们的各项工作都能更好地发挥育人功能。我们要确立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观念,始终把学生放在全部教育工作的中心位置。学生发展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与归宿,离开对儿童的关注,一切教育工作必将陷入盲目状态。在教育科研范畴中,一般不会对学生进行系统研究,但一定会从某一角度、某一学科、某一方面去研究学生,这是走近学生的重要途径,也是很珍贵的科研资料,应该引起重视。我认为,作为一名中小学教师,用正确的观念看待学生,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学生,应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专业能力。大量教育事实证明,研究学生的能力与教育质量是具有正相关联系的,教师应好好修炼。

 

二认识儿童是每位教师的基本功

 

认识儿童是每位教师的基本功,是教师终身的必修课。如果不对儿童有所认识与把握,很多教育举措都是盲目的、低效的,甚至产生负效应。如果没有“对象感”,那么以学生为对象的教育活动怎么可能达到较高成效呢?

 

我们要树立正确的儿童观。儿童观是对儿童的总体认识,虽是观念形态的东西,但与我们的日常教育工作息息相关。中外教育史上不同教育流派的分野往往是由儿童观引起的,可见儿童观的重要。随着时代的进步,儿童主体观占据上风,得到了理论与实践的认可。不过受各种情境影响,对于儿童观的认识常有摇摆不定的现象,导致教育行为的犹疑反复。我认为,在观察儿童、研究儿童的基础上,我们应该努力确立正确的儿童观,并做到坚信不疑,这对推进教育工作、提高教师素养都是非常有益的。没有正确的儿童观,我们的教育工作终究逃不出功利的羁绊,境界也就很难提高。

 

我们还要加强对儿童群体与个体发展特点的把握。认识儿童群体特征,有助于我们在整体上把握儿童发展状态,为教育工作提供基本依据。分年级教学就是建立在对一类学生的总体把握基础上的。我们曾经开展过一项少年儿童文化问题的调研,发现了当前少年儿童群体中呈现的几大文化现象,如注重影视明星偶像、热衷于西方节日、喜欢网络交流等。我们可以依据这些群体特征,面向全体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活动。同时,我们也应关注学生个体差异,尊重差异,承认差异,趋利避害,完善人格。既注重群体特征的整体把握,又关注个体特点的差异,这样我们对儿童的认识就会趋于客观科学与完整,更有助于教育科研水准的提高。

 

三在教育科研中不断发展儿童

 

教育科研的根本目的还是在于改善教育、促进教育、提升教育,最终对学生素质养成产生积极影响。从这一意义上说,“向教育科研要质量”这个论断是正确的。当然,我也不同意将教育科研工具化,以为搞一个什么课题就可以提高学科分数,这本身就不是科学态度。同理,儿童研究并不直接带来儿童发展,它是通过一系列中介变量来对儿童发展施加正面影响,从而促进儿童素质不断提高。因此,考察整个教育科研全过程,我们发现,一定绕不开学生这个观察对象、参照对象与促进对象。由此可见,不断提高对学生认识的科学化程度,是开展教育科研的重要条件,也是儿童发展的重要动因。

 

一些有经验的研究者常常追问:儿童问题表现在哪里?如何从中归纳出研究课题来。可见,关于儿童的研究往往成为教育科研的起点。在少先队领域有一项活动非常出名,那就是争章活动。这项活动目前成为中国少先队几项重要品牌活动之一。它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,直接动因就是当时学生全面发展不足,普遍重知识、轻能力,竞争力下降,动手能力薄弱。在借鉴了国际儿童组织的通行做法后,我国各级少先队组织开展了雏鹰争章活动,鼓励队员接受挑战,自主锻炼,在德智体各个领域设立了若干可操作、可展现的能力训练项目,如锻炼章、小家务章、小实验章、主持章、游戏章,也包括立志章、星星火炬章等少先队组织特定项目。各级少先队组织在争章活动中加以创新,充分激励少先队员在素质养成的各个方面自我挑战、自主锻炼。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,雏鹰争章活动已成为上海少先队组织的一项标志性活动,成为少先队组织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效载体,成为少先队开展素质教育的新机制。由问题入手,引出一系列改善举措,从而达到发展儿童的目的。这就是教育科研的基本逻辑。

 

从学生视角想问题、做研究,促使研究建立在学生身心特点及主观意愿基础上,这是每一项教育科研的基本原则,或者说也是一个最基本的教育科研伦理。很多成功的研究都证明了这一点。正是在不断研究儿童的基础上,教育科研的育人效果才得以显现,我们自身的育人能力也得以提高。

 

参考文献:

 

[1]约翰·杜威.学校与社会·明日之学校[M].赵祥麟,任钟印,吴志宏,译.北京:人民教育出版社,1994.

[2]上海市少工委.今天的小主人行不行——上海市少年儿童习惯养成与权利维护调查报告[J].少先队研究,2002(3).

[3]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,少先队上海市工作委员会.上海少先队发展史[M].上海:上海教育出版社,2009.

 

 

(作者系上海市少年儿童研究中心 杨江丁)

(本文刊载于《现代教学》2018年7AB合刊《中小学教育科研专辑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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